強調多元學習的12年國教與機器人有何關聯

103年國中教育會考考試日期訂於103年5月17、18日

事隔一年

再次整理各縣市超額比序-競賽成績積分比較表,

下列資料僅供參考,請依主管機關公告為準

學區 2012/6/15 2013/6/9
才藝上限

2013/6/9
獎懲上限

滿分

基北 無  -
桃園連江 10 5 10 100
竹苗 10 40 100
中投 無  4 100
嘉義 10 10 12 87
彰化 6 修正後 10 12 90
雲林 7 7 10 90
台南 20 20 8 98
高雄 20 20 10

-

屏東 9 9 8 79
宜蘭 5 5 5 50
花蓮 15 15 9 100
台東 15 0 20 100
澎湖 15 15 10 78
金門 8 8 5 46

資料來源:各縣市區域主管機關網站,各縣市總分與踩計方法各有不同

整理表格後的心情

2012年:這算是台灣教育史上,WRO比賽與升學最相關的一刻

2013年:轉了一大圈,好像又快回到原點

除了積分的減少外

採計認定時機器人競賽主辦單位也是大問題

 

少數縣市將機器人比賽列為縣級的比賽

例如:桃園區超額比序項目「多元學習表現」項目-「才藝表現」彙整一覽表(區域級)第三頁 連結

 

所以

玩機器人主要是興趣

升學在某些區域似乎幫助有限

其實學生玩機器人

對於創意創造啓發

動手解決問題

乃至於未來發展(研究,就業....)

助益可是相當大

其實學校發展機器人特色教學

激發學生學習興趣

以上這些優勢都比超額比序來的重要

 

以下為教育部參考資料

免試入學超額怎麼比?比什麼?

 

(一)為避免各區(校)所訂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過於繁雜,教育部以學生主體、貫徹國民教育法第1條及第13條的精神、扶助弱勢、均衡學習、學生多元能力發展及確保學生學力品質的理念,訂定參考項目供各區參酌,各項目的理念分述如下:

 

為尊重學生意願,並配合國中階段適性輔導,以落實適性選擇精神,爰訂定學生志願序為參考項目。

為貫徹國民教育法第13條規定,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修業期滿,成績及格,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。爰訂定學生畢(結)業資格為參考項目,且本項僅要求畢業生畢業時能達到應有標準,以維持義務教育階段應有品質,避免學生因免試入學而放棄正常學習。本項採門檻制,而非比較學生在校學習成績高低。

照顧就學區內區域或經濟弱勢家庭子弟就學,以促進教育機會均等,兼顧社會正義。爰訂定扶助弱勢為參考項目。

為貫徹國民教育法第1條規定,鼓勵學生五育均衡發展,免試入學除得以國中學生在校健康與體育、藝術與人文、綜合活動領域的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及格與否作為比序項目外,其他在校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均不得採計。

為鼓勵學生發展多元智能,讓每個學生發展自我優勢能力,爰訂定多元學習表現為參考項目。各區若採計多元學習表現,須就其操作定義及辦理方式訂定相關規範,會有全區一致性的操作標準。

為確保學生學習品質及兼顧國中教學正常,爰將國中教育會考列為參考項目,且所占比重不得超過三分之一;若採加權計分,亦不得超過總積分三分之一。

國中適性輔導建議結果,為學生升學高中高職及五專的重要資訊,各國中應提供給學生及家長參考。

 

(二)各區訂定之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,除須廣納區內意見外,尚須經教育審議委員會通過,再報教育部備查,力求程序完備。

(三)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,依各區所訂之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表,進行比序,決定錄取名單。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後,仍同分超額時,非不得已可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辦理,且各區會訂定規範,俾使辦理過程公開、公平及公正。

採計多元學習表現,會不會變成鼓勵學生去補才藝?

 

(一)教育部參酌現行多元入學方式,將多元學習表現列為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參考項目之一,係希望鼓勵學生發展多元智能,讓每個學生發展自我優勢能力。

(二)教育部會督導各區採計多元學習表現時,皆需訂定其操作定義及相關規範,例如:對幹部種類宜有規範,定義、服務時間證明及考核,訂出各種幹部的加分標準或只採計當幹部的次數;採計競賽表現時,對於主辦單位性質、層級、比賽性質、範圍應訂定加分標準;有關公共服務時數認定標準,應訂有服務機構、項目、性質、時間的一致性規範,再行採用。此外,如另採記功嘉獎表現時,應避免同一項目重複採計加分,單一表現的採計分數與比重亦不宜過高。

(三)教育部會持續加強宣導,讓家長可依每個孩子的特性,給予適當的學習,培養其專長,而非過度學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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